2019/12/4
2019年12月01日~2019年12月16日
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(增值税、消费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)
来源:安徽税务,声明: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,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,未注明来源,如涉及侵权,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,并表示歉意,谢谢!
安徽源泉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15878号 免责声明